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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說閱讀也能算是一種旅行,我算踏過不少土地。

而艾倫‧狄波頓的"行程"可說是比較吃力的,就像出發前必須打包的101件行囊,還得事先做足功課免得沿途聽不懂導遊的解說,或因為不了解歷史背景錯過了膜拜、驚嘆的機會。

 

書名「旅行的藝術」,重點著重在藝術而非旅行,但我想我應該不是唯一一個會錯意而拿起書的讀者,拜讀這本著作我耗了不少時間,每到新的篇章,就讓人更加匪夷所思,究竟這位討厭倫敦的英國人腦子裡到底裝了多少東西?舉凡文學、繪畫、歷史、藝術無一不曉,並且能將其貫串在他筆下所有論點中,以一個背景較資淺的讀者來說,相當不容易消化啊!

 

最終我是拋開霧裡看花的挫折,以看故事的心態吸收這些陌生的資訊,其實,艾倫在旅途中點綴不少新奇,可能原本枯燥一成不變的窗外景致,也能被他導覽得活潑有趣,他加上自己的生活經驗,使得看似只能遠觀的藝術賞析,變得親民可愛。這點其實在他另一本著作「我談過的那場戀愛」就充分體現了,對於哲學,他的邏輯和思維也精準得令人肅然起敬。

 

我佩服的乃是他的跳脫框架,點出這個世代的矛盾、盲點,比方,大部分的人類其實就像實驗室裡的白老鼠,在"想像旅行"→"出發旅行"→"幻想破滅"→最後又回到"想像旅行"的輪迴中繞著,我終於明白文化工業的價值所在,以及它僵化人腦的過人之處,"美好的想像"絕對能癱瘓一個偉人的雄心壯志,創造驚人的商業利潤,我們都落入了旅行業者的包裝行銷手法中,還自以為這條路是我們深思熟慮後做出的最棒選擇。

 

當然也並非所有的目的地都令人失望,只是世間不論多繁華的霓虹都市都有其陰暗的角落,還有其實旅行這件事,本身就不輕鬆。試問我們能有多大的精神、多長的注意力從早到晚注視著各式建築物或風景,幾日旅行加總的步伐可能多過於半年日常累績的量,加上晚睡早起(如果還認床失眠),有多少體力能負荷?

旅遊節目、書籍推薦的美食看起來是一回事,天曉得你的腸胃能不能適應...等等等,這是為什麼之所以有更多人提倡深度旅遊,認為長期居住某一點,從生活中慢慢體驗當地的文化、飲食、精神,而反對走馬看花,在著名景點前合影留念就自以為了解整個國家的膚淺原因。

 

其實看完這本書我最大的收穫有二:

 

一是我決定找機會學習繪畫,或者說學習如何更鉅細靡遺的觀察大自然,觀察生活周遭小事,以豐富我的文字生命。藝術本質基本上相通的,我也堅信多會一種藝術表現形式,對整體眼界和包容度的提升有絕對的幫助。就描繪風景及感受這方面,我認為自己的功力尚淺,有巨大的進步空間,"詞窮"、"缺乏靈感"都是文章很要命的病根,或許要長得茂盛,就必須懂得找灌溉來源,艾倫藉著羅斯金的觀點給了我一個明確的方向,百利無一害,我樂意試試。

 

二是我會改變心態,以更多變的角度去欣賞這個世界,甚至是我們的日常生活。有許多著名的藝術作品看來荒誕,卻都來自於賦予我們習以為常物件新的意義、價值,好比杜象的小便斗,一個每天在用的解手物品何以進入藝術殿堂,並在歷史留名?作者文裡提到的梅德斯特著作「斗室夜遊」,試問在房裡旅行的意義何在?有些人,就是能用特殊的眼光創造平凡中的不凡,我們嗤之以鼻,但忘了其實藝術本身源自生活,要創作一個受人敬仰的藝術作品很不容易,但要將不起眼的日用品昇華成藝術更是難上加難。

 

所以,享受藝術,其實就是享受生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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