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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jo4  (圖源GOOGLE)

 

剛好最近發生的遺憾事件可以為看完這本書的心情下註解。

 

一個女模因為網路集體霸凌而自殺,正確來說,不算自殺,是謀殺!

但不會有人因此受到起訴,不會有人留存案底,甚至這件事在下一個新聞焦點出現後就會被遺忘,那麼誰該負起這個責任?

 

現下互踢皮球的狀況正在上演,匿名的言論平台、死者的好友、幕後的酸民等等都被點名,可是除了受到道德上的譴責,仍舊沒有誰能還死者、家屬一個公道。

 

可是沒有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不代表無罪,雖然我們的律法有死角、漏洞,但直接或間接造成傷害的每個人,都將用靈魂背負那條生命的重量,即使我們毫無所覺......這也是目前大眾歸類出的最佳結論──是這個冷漠的社會共同殺死了女孩。

 

這個結論的背後有很多動機,比如:

1.大家都犯下同樣的錯,所以不能相互指責;

2.藉由共享同一個罪名減輕內心的愧疚;

3.一個積非成是的概念

 

簡單來說,我們乍看是認了,其實只是用各種藉口當障眼法掩飾,等風頭過去,一切依然故我,這是常態、亦是病態。

如何證明?

試著想想這個女孩的死都是因為你的所作所為,你是兇手、你的冷言冷語、嫉妒、抹黑、造謠、八卦害死了她。

下一步再想著其實不只我、大家都這麼做。

是否心情比較放鬆了?

那就是了!


 

 

本來想談談法律和正義,連"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"這種句子都想抬出來,可是起了頭卻怎樣也接不下去,我就明白法律正義不會是這篇文章的重點了!

 

我只想抱怨,人生是相當不公平的。

 

我們看戲喜歡善有善果、惡有惡報的結局(至少我是),可是現實並非如此,隨便舉兩個例子,錢和權,就可以擺平多少不公不義的事情?這不是跳腳就有用的。

 

作者在書中提到的故事有些更令人咬牙切齒,因為有些惡意的舉動殘害了別人的人生,加害者卻安穩的逍遙法外,好像整件事與他不相干似的,有些人會把這種狀況冠上意外或命運之說,甚至是宗教的因果輪迴,天曉得這帶給受害者多少痛苦。

 

比如一個女人受到了夫家精神上的虐待,在證據難以齊全法律發揮不了保護作用的情況下已經夠糟了,我們的宗教卻還反過來指責,一定是女人上輩子欠了夫家感情債,這輩子要來還,所以得將就、忍耐、委曲求全,因為一切都是妳應得的。這種說法將害死多少人?

 

我不諱言自己偏好以暴制暴,因為那個以和為貴的時代已經過去了,在現下的社會環境中,你的退讓和沉默會助長囂張的氣焰,善良和柔弱會讓你身陷危險,當然我明白大部分的人依舊有溫情,只是,好心也要挑對地方使用,否則適得其反。

 


 

 

可是有些狀況卻在模糊地帶,比如我們無心的一個舉動,卻像蝴蝶效應一樣造成他人極大的傷害,舉個灑狗血的例子:

客戶在A、B兩家相互競爭的廣告公司中挑選一個合作對象,最後A雀屏中選,不巧B深陷財務危機,失去合作機會後宣布破產,導致旗下數十名員工失業,其中又有一戶家庭因斷送經濟來源選擇自殺結束生命......

 

這件事情沒有所謂誰對誰錯,只是最後釀成了悲劇而已。這彷彿是我們生命中必須背負的原罪,不論我們做了什麼,都是犧牲某方的利益達成,這麼想好像很悲觀,但也不全然沒有補救機會。

 

慈善事業就是盡可能以最少的犧牲擴大受惠人數的作法,這與商業理論類似,也是目前唯一的解決之道。

 


 

 

寫了一大篇,除了越來越離題之外,似乎也得不到什麼結論,這本書應該作為讀書會討論的主題,最好用哲學的角度探討,人生本就是個謎,是非善惡也不是思考就能評斷。

 

但是

 

直接損人利己的事情,就少做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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